據《半月談》報道,黃河流域生態保護中出現爭相建設公園等苗頭性問題,個別省份甚至提出“一縣一濕地、一縣一公園”的目標,出現“重建設輕保護、重開發輕修復、重景觀輕生態、重節點工程輕系統治理”等傾向。
景色優美的公園可以為城市添彩,讓人們的生活更美好。但公園建設也不是越多越好,如果不切實際地一擁而上,就有可能造成新的生態環境風險。缺水是黃河流域很多省份存在的共性問題,也是制約其發展的重要因素,而打著生態保護名義建設的景觀公園,就可能成為生態破壞的元兇。正如報道中提到的,一些公園“濕地不濕”,靠人工建設增加濕地面積,不得不進行生態補水;有的公園擠占河道、堤防、行洪區、防洪設施,影響行洪和防汛。
類似問題在中央生態環保督察中也曾被發現。第二輪第三批中央生態環保督察發現,河南省鄭州、開封等地不顧水資源稟賦,以引黃調蓄灌溉、民生供水為名,大量引用黃河水搞“人工造湖”,進一步加劇當地水資源利用的嚴峻形勢。今年3月,中央第四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向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政府進行督察反饋時指出,2020年自治區排查出26個“挖湖造景”突出問題項目,但地方推進整改不堅決。自查清單外,仍存在違規建設人造景觀問題。
不僅在黃河流域,全國仍有不少地方熱衷“挖湖造景”,以生態保護之名,行生態破壞之實。自然資源部不久前通報了2021年耕地保護督察中發現的45個違法違規典型案例,其中侵占耕地挖湖造景問題17個,涉及14個省份。
為什么中央三令五申,頂風違規者仍屢見不鮮?歸根結底,是一些地方的黨政領導干部對生態文明建設的要求理解不夠全面準確,催生了不正確的政績觀。至今仍有個別地方領導干部將生態文明建設等同于建設生態公園、生態景觀,認為公園數量多少是生態環境質量好壞的標志之一,將生態文明建設功利化、工程化,曲解了生態文明建設的本意。
近年來,黃河流域各地政府越來越重視生態治理工作,特別是《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發布后,地方政府密集實施生態治理項目,生態公園、綠色廊道、文化展館等成為重要的工作抓手。與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改造城市地下管網等工作相比,公園建設的風險小、展示性強,能在短時間內形成顯眼的“政績”,這也讓不少地方熱衷于公園建設。但生態公園等項目的建設應在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基礎上進行,盲目生搬硬套可能適得其反,加劇原本就緊張的水資源形勢。
推進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是一項重要國家戰略,容不得一絲一毫的跑偏走樣。各級黨政領導干部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持生態優先,將保護放在第一位。從地方實際出發,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治理和保護,統籌好生產、生活、生態三大空間布局,在建設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共生共榮的宜居城市方面創造更多路徑。
此外,各地在發展過程中要認真貫徹落實水資源的剛性約束,嚴格落實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的要求,把水資源作為建設發展的前置約束條件,進一步強化水生態空間管控。建立健全公園等項目建設審批和監管長效機制,堅守法規底線,杜絕違規審批、未批先建等行為。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人們對優美生態環境的需求日益增長。適度的公園建設可以在改善環境的同時,為人們提供休閑游憩之地,但須謹記過猶不及,脫離實際盲目造景可能帶來新的生態隱患。